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奖励方案>的通知》(鲁厅字〔2017〕57号)文件规定,经省委宣传部同意,第十三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工作于2023年9月正式启动。
“泰山文艺奖”是中共山东省委、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,是省委、省政府为支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建立的荣誉体系,对山东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本次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分为艺术作品奖、文艺理论和评论奖两项。本次评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文艺事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,旨在激励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深入生活、扎根人民,创作和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呼声、展现人民奋斗、振奋民族精神、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作品,为推动全省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、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。
我校申报安排:
第十三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实施方案、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、以及申报表见附件,请相关学院按照文件要求,规范做好参评作品推选申报工作。
1.以学院为单位请于10月27日上午11点前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344体育平台;由推荐学院对申报作品、作者综合提出政治审核书面意见,并加盖推荐学院公章。汇总表盖章签字送到3344体育平台。
2. 参评作者请于11月1日15:00前将所有作品相关申报材料按本类作品申报要求报至人文。
3.如有其他相关通知会补充更新,请关注。
材料报送地址:综合服务楼3009办公室
联系人:荆小燕(可联系企业微信) 电话:88956998
附件:1.第十三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艺术作品奖、文艺理论和评论奖评选实施方案
2.第十三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各门类评选细则
3.第十三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作品申报表
4.第十三届泰山文艺 申报汇总表(校内)